根据2021年12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《关于修改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〉的决定》,自2023年1月1日起,我国女职工产假将延长至158天。具体来说,女职工在分娩前享受的产前假不变,仍为98天;产后假由现行的14周(98天)延长至16周(112天);同时,女职工还可以享受配偶陪护假和哺乳假。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增加奖励假30天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,难产和生育多胞胎的,增加产假15天,各个省市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,还对产假时间进行了调整,有的地区甚至能休188天。
1、广西
《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,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,也就是能够享受148天产假。
2、云南
《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二条,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,除按照国务院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休假外,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,女性能够享受150天产假。
3、陕西
陕西省的产假是158天,如果生育三孩,在158天的基础上能够再多休息半年时间。
4、福建
2023年,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,表决通过了《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〉的决定》,符合条件的女性在产后能够享受最长180天的假期,甘肃和黑龙江省的产假时间和福建相同。
5、广东
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19)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期,也就是有178天的产假,重庆市政策和广东省相同。
6、西藏
在西藏自治区生产的女性,无论是头胎还是三胎,都能够享受365天的产假。
7、浙江
在浙江省生育的女性,受到鼓励生育政策的影响,生一孩共可休158天,二孩、三孩各188天,河北省一孩、二孩158天,三孩188天。
8、河南省
河南省对于女性职工的产假规定做出了调整,拟增加至190天,而海南省目前已经是增加到了190天了。
9、其他
除了以上提到的省份,其他省市目前都是休158天的产假,部分地方有晚婚晚育假期60天,部分则是对于难产和生育多胞胎的女性增加产假时间,有需要的可以了解部分省市女性产假和男性陪护假的时间:
地区 | 女方产假 | 男方陪产假 |
北京 | 158天 | 15天 |
上海 | 158天 | 10天 |
陕西 | 158天 | 15天 |
安徽 | 158天 | 30天 |
内蒙古 | 158天 | 25天 |
宁夏 | 158天 | 25天 |
湖南 | 158天 | 20天 |
山西 | 158天 | 15天 |
湖北 | 158天 | 15天 |
根据新规,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产假为158天。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,各省为促进生育,延长产假60天,加起来一共158天,不过也不是全部都是158天,各地的政策不同,有的多于158天,有的少于158天。
虽然说各地的产假时间不同,但是都是根据当地情况而制定的,所以根据地区政策休假即可,如果有需要延长假期的,也可以和公司进行沟通,就能顺利休假了,休假期间女性也能够享受到国家规定的福利政策。
2、2023年孕妇产假新规定